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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于室内环境中的铅含量的标准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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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260 更新时间:2017年06月06日14:33:38 打印此页 关闭
    一、环境标准: 现行的国家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了空气中铅平均浓度为1微克/立方米 –1.5微克/立方米  ,同时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铅含量的方法。 
    二、饮用水标准:在国家 《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GB5749-200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和《城市供水水质标准》中规定市民饮用水铅含量为≤0.01 mg/L。
    三、自来水管道标准:对用于自来水的各种管道,国家也有严格的铅污染控制指标。国家《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规定浸泡试验进行30天水中铅增加量≤0.001mg/L。
    四、装饰装修材料标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国家标准,考虑到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含有的铅等有害物质超过限量会对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标准中       对溶剂型木器涂料、内墙涂料、有颜色的木家具和壁纸中的可溶性铅含量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1、溶剂型木器涂料(GB18581-2009)重金属(限色漆、腻子和醇酸清漆)可溶性铅 ≤90 mg/kg
    2、内墙涂料 (GB18582-2008)重金属   (限色漆)可溶性铅  ≤90 mg/kg
    3、木 家 具 (GB18584-2001)重金属(限色漆)可溶性铅 ≤90 mg/kg
    4、壁 纸  ( GB18585-200)重金属 可溶性铅   ≤90  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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